作者:消防公司 添加時間:2020-07-30 10:08:52
根據GB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形式有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3種形式:
a.區域報警系統適用于僅需要報警,不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設備的保護對象。區域報警系統不具有消防聯動功能,但系統可以根據需要增加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或指示樓層的區域顯示器,也可以根據需要不設消防控制室。若有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若沒有消防控制室,則應設置在平時有專人值班的房間或場所內。區域報警系統應具有將相關運行狀態信息傳輸到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的功能。常用于整個建筑不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柴油發電機房、歌舞娛樂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等局部功能用房又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多層建筑。
b.集中報警系統適用于需要報警且具有聯動要求的保護對象;系統設置一臺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一臺圖形顯示裝置和一個消防控制室,常用于住宅建筑和報警聯動點不大于3200點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c.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是指有兩個及以上集中報警系統或設置兩個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報警系統,另外由于分期建設或對原有建筑的改建、擴建等而采用了不同企業的產品或同一企業不同系列的產品,或由于系統容量限制而設置了多個起集中作用的火災報警控制器等也應選擇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對于設有多個消防控制室的保護對象,應確定一個主消防控制室,對其他消防控制室進行管理。根據建筑的實際使用情況界定消防控制室的級別。主消防控制室內應能集中顯示保護對象內所有的火災報警部位信號和聯動控制狀態信號,并能顯示設置在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為了便于消防控制室之間的信息溝通和信息共享,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同時為了防止各個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之間的指令沖突,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之間不應互相控制。一般情況下,整個系統中共同使用的消防水泵等重要的消防設備可根據消防安全的管理需求及實際情況,由-高級別的消防控制室統一控制??刂浦行膱缶到y一般適用于建筑群或城市綜合體等報警聯動點大于3200點的大型建筑物。隨著建筑技術的進步,建筑功能越來越復雜,當一座建筑部分樓層為酒店,部分樓層為其他功能用房時,酒店往往要求設置獨立的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不與其他功能用房共用,因此其他功能用房也要設置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于是一座建筑就有兩個消防控制室和兩個消防水泵房各自負責相應的部分。由此可見這兩個消防控制室是相對獨立的,無法確定一個為主消防控制室,另一個為分消防控制室,但兩個消防控制室之間應具有信息溝通和信息共享、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等。一旦發生火警應急廣播和聲光警報器對整個大樓應同步播放,有序地組織人員疏散,同時強制接通整個大樓的應急照明,啟動樓梯間的加壓送風機等。